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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关于赴华健康码通知

关于调整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申请赴华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1/10/09
  根据国内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有新冠肺炎既往感染史人员,包括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IgG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因接种疫苗而产生的抗体阳性除外),在其申请赴华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统称“健康码”)时,应如实向我使领馆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并按以下要求申请健康码:

  一、获得泰国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治愈的肺部影像学诊断报告(肺部CT或X光报告),以及在驻泰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分别注明采样时间,两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在获得上述三份报告后满6周(42天,从上述3份检测报告中最晚一份的采样日期起算)后,方可启动以下赴华健康码申请流程。

二、在驻泰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预检测(须在2家不同机构分别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第二次检测采样日期为登机前第14天)。

三、两次预检测报告结果均为阴性的进行登机前14天的自我健康检测,并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

四、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核酸、IgM须为阴性)。

五、14岁(含)以下儿童及孕妇免做肺部CT或X光检测。如感染者为在泰中资企业项目人员,还须在康复6周后另外执行登机前21天闭环管理相关要求,并上传公司隔离承诺书。

本通知要求自2021年10月10日起实施。